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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旬老者告女儿

和睦家庭发生寒心事
2000-08-03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邓婷 通讯员谢怀斌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邓婷通讯员谢怀斌)北京市丰台区孟家村,这个向来和睦的村子前不久发生了一件令村民们倍感寒心的事情。为追还财物,该村70岁高龄的李会文老人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推上了被告席。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丰台法院近日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,裁定女儿返还父亲财产。

去年6月,李会文因病住院动手术。为了安全起见,老人把自己5500元的存折、工资卡等证件交由38岁的女儿李玉兰代为保管,待出院后再取回。然而让李会文意料不到的是,出院后女儿拒绝交出代为保管的财物,老人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领不了工资,取不到存款。盛怒之下,老人把女儿告上法庭。

据了解,只要双方稍稍克制,这件父女对簿公堂的伤心事也许不会发生。李会文的要求多次遭到女儿拒绝后,一气之下说出了几句过头的话:“我还没死呢!你想继承也太早了点!你再不送回来我让你兄弟揍你。”李玉兰听到这种绝情的话从父亲嘴中说出来气不打一处来:“我就是不给你送去。”

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,由于年迈,老人性格发生变化,易怒、易激动,作为晚辈应予体谅。特别是我国大部分城市已进入老龄化结构,尊敬老人、孝敬老人应成为全社会年轻人的实际行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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